岗位职责:
1.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气质,有一定的舞台表演经验;
2.活泼开朗,性格外向,有较强的教学能力;
3.能熟练掌握口才培训的课程体系;
4.熟悉少儿心理,有责任心和爱心,做事认真勤奋;
任职资格:
1.播音主持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、师范类、语言类或文化艺术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,有教学上岗证者优先录用;
2.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;
3.接受应届毕业生;
4.富有激情,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,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及沟通能力,思维敏捷,口齿伶俐;
5.熟悉使用办公软件,会制作课件。
工作时间:
周三至周日全职,周一周二休息
工作时间:
周三到周五
9:00-11:30
2:00-6:30
周六、周日
8:00-11:30
1:00-5:30
百祥路11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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